在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高质量示范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022-08-02 12:25:51 梁老师 69

廖蔚  总经济师讲话

这是我省推动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高质量示范工作以来召开的第一个全省性会议。这次会议既是今年新增的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工作部署会,也是前期40个试点单位试点成效的通报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总结交流各地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成效经验,部署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高质量示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民合作社整体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积累经验。

近两年来,国家和我省在抓示范社创建的同时,也在搞示范县创建,由点到面、整县推进,推动合作社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效果。我认为这个做法值得总结,值得推广。这次我们把100个省级试点县、5个国家级试点县和20个高质量示范县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请来参会,就是希望大家切实承担起试点和示范的主体责任,思想上先入位,了解试点和示范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把试点和示范工作抓实抓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依靠农民群众参与和建设,也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系统、协同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推动合作社做优做强。充分认识试点和示范的意义,有助于增强推进试点和示范的主动性、自觉性。

(一)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举措。乡村振兴要大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其中,组织振兴离不开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由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互助合作,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有助于扩大合作社对小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覆盖面,组织带动小农发展乡村产业,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快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有助于促进合作社与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等乡村组织建立紧密的联结机制,实现不同组织间功能互补、协同运转,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二)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是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的重要途径。新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已将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列为一类特别法人,从民事基本法角度强调了合作经济组织法人资格,明确了合作经济组织民事主体地位。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树立了合作社规范发展新导向。一系列法律制度的确立,既为合作社规范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合作社创新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有助于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引导支持农民创新合作形式、丰富合作内容,创设符合当地合作社发展需要的支持政策;有助于切实宣传贯彻法律精神,开展符合当地社情民情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普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农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三)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是创新指导扶持服务的必然要求。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指导服务,依法对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当前,我省基层农经体系不够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都不到位,全省只有少数几个地方建立了专门的合作社指导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合作社工作的经管干部更是少之又少,严重影响了政府部门的职能发挥。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有助于建立县级农民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支持合作社发展的部门合力;有助于建立健全合作社指导服务机构,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为合作社提供组织建设、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支持政策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和服务,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是推动农民合作社事业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得好不好,能否持续,发展质量是关键。当前,我国合作社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规模小,实力弱,内部规范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整体不高,合作社区域间、产业间发展不平衡,联合社发展不充分,带动小农户的功能作用还有很大发挥空间。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就难以发挥合作社应有的作用。整县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有助于推动县域内合作社由点到面的全面发展、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发展、合作社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间的融合发展,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发展壮大当地特色主导产业;有助于从县级层面树立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整体谋划,确立合作社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重点解决制约合作社规范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合作社发展质量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

两年多来,我省40个试点县(区)通过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手段,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有力地推进了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

(一)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强,提升了发展运行质量一是规范化水平提高。提升规范化水平是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基本要求。各试点单位坚持把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内容,引导依法依章办社,加强规范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章程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依法依规盈余分配。全省40个试点单位,章程制度完善和组织机构健全的农民合作社比试点前增加4000个左右,财务管理规范和按时报送年报的农民合作社分别比试点前增加了5000个和4000个。二是示范创建不断加强。各试点单位持续开展国家级和省、市、县示范社创建,各级示范社的数量达2600个,其中38个县开展了县级示范社的创建行动,共培育了县级示范社1200余个,比试点前增加近600个。平昌县制定并下发了《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平昌县第一批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评选的通知》(平农函〔2020〕53号),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示范一批的工作步骤开展县级示范场评选,通过实地调研、综合评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2020年评选出县级示范合作社31家。三是空壳社专项清理加快推进。2019年,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部署安排下,我省11个部门联合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完成了“空壳社”摸底排查、精准甄别和分类处置,构建起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试点单位走在前列,就创新服务方式、畅通便利化退出机制、部门信息共享等,形成制度安排。兴文县扎实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公示行动,对全县“空壳社”“僵尸社”“休眠社”进行清查核实并在其注册所在地进行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会商简化注销程序,为农民合作社自主申请注销提供便利服务,共公示“空壳社”四批103家,引导注销21家。

  (二)扶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提供了发展保障支撑一是落实扶持政策。试点单位积极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保险、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体系,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提供了良好条件。通过试点,累计整合财政资金近2亿元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累积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3.6万人次,提高了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经营和管理水平。泸县每年培训新型经营主体业主200人次左右,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粮油、经作等行业合作社理事长约50人赴成都、眉山、德阳等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委托四川农业大学对65名合作社管理人员和25名辅导员开展培训,达到政府满意、学校满意、学员满意的良好效果。成都市温江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商业票据质押等金融产品13个,建立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的农村产权抵贷资产市场化处置联盟,探索“银政担”三方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合作工作,目前累计为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1.5亿元。二是逐步建立辅导员队伍。各试点单位加强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选聘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民主管理、会计核算、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广元市昭化区建立起“专家团队+辅导员”的培育机制,邀请2名省社科院专家定期开展农民合作社发展指导和水平评估,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细则》,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30人,其中农民合作社辅导员15人,从章程、制度、运营、利益分配等方面开展“一带十”结队服务,实现辅导员指导服务覆盖100%。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各试点单位与中国中化、中粮、中国邮政等社会力量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农业种植、农产品物流销售、金融服务等平台,帮助农民合作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邮储银行、邮政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为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种植综合服务、农产品物流销售、金融服务等方面,为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贷款、储蓄、理财、保险等配套服务。绵阳市安州区会同区财政、市场监管、税务和邮储银行等部门逐个走访农民合作社开展评级授信,并举办授信仪式,由区邮储银行为48个农民合作社授信3000余万元,全年为农民合作社授信贷款1500余万元,解决了农民合作社的“贷款难”问题。

  (三)创新了经营服务模式,增强了为农服务能力试点单位农民合作社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形式,不断深化“合作社+龙头企业”、“园区+合作社”、“市场+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等产业化经营模式,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服务能力明显增强。40个试点县(区)有3500余个农民合作社开展了农产品直供直销及电商服务,比试点前增加近一倍,开展统一购买服务和统一组织销售的农民合作社分别比试点前增加3000和4000余个。蓬安县引导有条件的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升级为农民合作社,将农民合作社发展成为助力脱贫攻坚,衔接小农户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全县70%以上的农业园区由农民合作社创办领办。达州市达川区针对农民合作社产品销售难、销售渠道窄等问题,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实现农民合作社增效、农民增收。线上实行“互联网+”,与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电商营运中心,新建物联网基地1个,建益农信息社近500个,大力推行线上定单销售,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额2000余万元。

(四)发挥了多元发展优势,加速了农业产业化形成通过试点,各试点单位的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不断增强引领带动能力,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多要素快速向农民合作社集聚,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加速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形成。蓬溪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带动了全县1+3+N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快了农业产业规模经营步伐。通过农民合作社引领带动,基本形成了粮油、蔬菜、食用菌、经果、畜禽、药材、花卉等10多个特色主导产业,其中蓬溪县仙桃专业合作社通过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示范园1万亩,带动成员增收比普通农户高40%以上。泸县扶持农民合作社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把合作社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实现三产融合发展产值达到3000余万元。

   (五)唱响了“金”字农业品牌,提升了产品市场份额。通过试点,农民合作社发展品牌农业的意识得到增强,主动开展“三品一标”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川字号”农业品牌不断唱响。德阳市旌阳区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强化品牌营销推介,全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84个,形成了一批以瑞丰农机、明润农业百菇鲜、东美枣、野原生态种养殖、旌丰渔业为代表的农业标准化典范。宜宾市翠屏区大力培养农民合作社品牌意识,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合作社认证“三品一标”进行补助,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提升了名牌效应。如宜宾市翠屏区留诚养殖专业合作社旗下知名商标“留诚”香林系列(香林绿壳蛋、生态土鸡蛋、林下鸡等)产品获得无公害产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宜宾市翠屏区明清茶叶专业合作社注册了“明门”茶叶品牌等。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有些地方还存在工作推动缓慢,对农民合作社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到位,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专业,专业人才、资金匮乏等问题。

三、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示范工作

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高质量示范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组织实施好试点和示范,必须准确领会把握试点和示范的总体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明确试点示范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高质量示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线,以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通过试点和示范不断完善合作社经营模式、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推进合作社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强化指导扶持服务,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县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式,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服务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树立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每轮试点工作周期为两年。试点和示范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单体合作社自身能力。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加大注销“空壳社”力度,力争试点和示范县80%以上的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以专业合作为主,兼顾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信用合作,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

二是强化合作社联合与合作。密切产销衔接,实现合作社行业、区域、产业纵横联合,建设发展一批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大、市场谈判地位高、竞争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

三是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注重制度创新,建立合作社市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构建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好以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防控工作,力争试点和示范县合作社组织规模、农户覆盖面双扩大,示范社建设深入实施,合作社年报公示率80%以上,布局创建一批国家级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和示范县,为引领带动未来全国合作社转型升级、质量整体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试点和示范工作要注意处理好三种关系

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在试点和示范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当前,合作社从数量上已经实现了乡村全覆盖,办社的目的是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抱团闯市场,关键是要切实发挥好合作社的功能作用。在试点和示范过程中,我们切忌单纯追求组织数量增加,不能下指标、定任务。要牢牢把握质量提升这个主题,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上来,推动农民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要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规范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只有规范发展,合作社才能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守住发展的底线。创新是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只有创新发展,合作社才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出功能作用。试点和示范中,要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不讲规范只讲创新,就失去了创新的根基,这样的创新难以为继;不讲创新只机械地讲规范,就难以顺应实践发展的要求,这样的规范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三要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试点和示范是为全面发展打前站,铺路子。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的试点和高质量示范,目的是从改进工作方式、促进规范运行、推动创新发展等方面树立典型,打造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样板。试点和示范过程中,要善于总结被实践反复证明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并及时上升为政策措施,为全面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保障。第一批、第二批的40个县是试点工作先行者,其他非试点地区,也可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整县推进工作。下一步,我们还会根据各地试点示范进展和成效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和示范范围,今年试点已达到100个,明年争取全覆盖,在试点基础上搞示范,今年示范已有20个。同时,注重总结提炼试点和示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做法及时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切实加强试点和示范工作组织保障

整县推进是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农民合作事业、农民群众利益,我对试点和示范工作提三点要求。

第一,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和示范工作是省市共建、以县为主。各试点和示范县要建立试点和示范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示范方案和内容,把握好试点和示范工作节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取得成果。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各项试点和示范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统筹协调,尽快建立健全县级农民合作社综合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进试点和示范工作的合力;创造保障条件,推动这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我厅每年通过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对整县推进工作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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