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农办建〔2020〕7号,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统一标识的重要意义,把统一标识的各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快标识使用、推广和更新,维护标识权益。
二、把握要求,周密安排。
(一)制作材料: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经济适用、耐久性好的烤瓷等材料,采取镶嵌等方式安装,也可直接在单位工程显著位置进行喷绘。
(二)安装要求:
1.公示牌:项目公示牌应选择在项目区交通便利、视野开阔的中心位置安装,也可在进入项目区的交通要道旁设立,每个项目区不少于一个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参照《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应内容。
2.国家标识:国家标识应选择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显著位置,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保证美观的情况下,合理采取镶嵌、附着、喷绘等方式安装,并在国家标识中增加工程编码等有关指标参数说明。
3. 编码要求:项目竣工图编码与工程现场标识均采取五级清单编码方式。
第一级为项目名称,使用汉字“高标”表示;
第二级为项目年度,使用“(四位数字)”表示;
第三级为所属标段,使用“罗马字母+汉字‘标’”表示;
第四级为工程类别,使用工程类别的汉字拼音的其中一个字母表示(项目县要进行统一,并保证不同工程类别使用的字母不重复,如:C-蓄水池、T-山坪塘整治、Q-渠道、L-道路、D-地块、G-衬砌地埂、Y-石河堰……,项目县可根据本地情况进行增加);
第五级为单位工程标号,从001开始。
例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001号渠道:高标(2019)Ⅰ标Q-001号。
三、落实责任,严控风险。
(一)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于公示牌相关材料的运输、安装、后期管护,要落实专人负责,预防高空坠物、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二)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包含在项目建设内容中。重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并经过必要的质量检测。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农办建〔2020〕7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日
20201109—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